私人界退休年齡

2012年私人界退休年龄法令

2012年8月16日,政府在宪报上公布《2012年私人界退休年龄法令》,并于2013年7月1日起执行。根据法令,私人界雇员退休年龄将延长至60岁。

政府实行延长退休年龄法令主要是为了获取更多人力资源以便增加国家的生产力。根据调查,我国人民的平均寿命是75岁,因此我国的退休年龄获得延长,不但可提升国家的生产力,也提高国民的储蓄及收入,尤其是退休后的生活补贴。

 

公积金局延长公积金缴纳年龄限定

随着政府提高退休年龄,公积金局(KWSP)宣布2013年8月份起,正式将公积金的缴纳年限延长至60岁。

从8月份开始,若月薪RM5,000以下的员工工作至60岁,可继续享有雇主支付的13%缴纳率,员工的缴纳率则是11%。若员工的月薪超过RM5,000,雇主则需缴纳12%。

至于工作年龄是从60岁至75岁,月薪RM5,000以下的员工,雇主缴纳率6.5%,员工缴纳率5.5%;月薪RM5,000以上的员工,雇主缴纳率6%。

公积金局也指出,虽然退休年龄及缴纳公积金的年龄期限已经延长,但现有的50岁及55岁提款政策不变。一些会员选择50岁提取存放第二户头存款,在55岁则提取全部存款,唯该局并不鼓励会员在55岁时将存款全部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