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上诉仲裁庭
提倡公平、透明及快速
任何人不满关税局总监的决定或商家不满被征收的关税税额,都可以直接向仲裁庭上诉。上诉案必须关系到1967年关税法令、1976年国内税收法、1975年服务税法令以及1972年销售税法令下涉及的关税编号、分类、物品价值、销售税、服务税、免税等。
有关单位成立了电子服务平台,称为“My e-TRK”, 民众可透过该网站进行上网投报,该投报的审讯也可由上诉人亲自面对。依据规定,每个案件必须在60天内审结。
关税上诉仲裁庭手册
MY e-TRK (Customs Appeal Tribunal) Broch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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