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之投诉组
根据亚庇中华工商总会章程第六章职权条款十六,有关监事会之职权如下:
(1) 监督及纠正会务。
(2) 本会理事及任何与本会有关之校董、委员有失职或违反章程规定时,监事会可予规劝,必要时可列举具体事实,提交理监事会采取适当纪律行动。
谨此提醒各位会员,监事会设有投诉组供会员投诉和咨询所面对的课题,投诉内容涵盖会员所面对关乎本会及商务上的困境与难题,唯不包括私人问题如家庭纠纷或私人债务等。监事会将从中协调和提供协助,因此鼓励会员好好利用此管道。
投诉组负责人为朱刚明(手机:016-8319577,电邮:ckm.star.2008@gmail.com)。
投诉局
2013年9月5日,本会成立投诉局,主要作用是接受会员投诉。
基本操作:
- 投诉组监事负责监督,秘书处负责执行。
- 秘书处的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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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受本会会员以书面、上门或电话的任何投诉,所有不愿公开身份或匿名者一概不受处理。
- 所有的投诉必须填写在投诉表格(请下载表格),并通知主任或副主任,副本提呈予会长及秘书长。
- 在主任或副主任的指示下,继续跟进工作(包括书信通知有关当局、现场拍照视察等)。
- 主任或副主任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必须知会会长或秘书长以便提呈理事会。
- 在主任或副主任认为有必要时召开会议讨论。
- 投诉时间限于本会办公时间,投诉内容涵盖会员在经商中所面对的困境与难题,唯不包括私人问题如家庭纠纷或私人债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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