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APEC卡

简介

亚太平洋商务旅行卡(APEC Business Travel Card, ABTC)计划旨在方便商家/商务人员在APEC成员国之间的往来。持卡人在一定的年限内可在主要机场出入境时使用专用通道,而不需要另外申请签证(Visa)或入境许可证(entry permit)来进出相关APEC成员国,除非有关国家制定特殊条例以应对特殊状况,例如2019新冠病毒(Covid-19)疫情蔓延期间。

申请人资格:

  • 持有有效执照的我国公民
  • 公司在马来西亚注册
  • 特定商会会员(欲透过亚庇中华工商总会申请,必须是本会合格会员)
  • 担任高级职位;
  • 公司职位是董事长、董事、总裁等。
  • 经常前往APEC成员国经商和投资。
  • 公司在马来西亚委员会注册成立,并从事国际贸易和投资活动。
  • 专业人士须拥有受我国专业机构认可的专业资格、经验或专业知识。
  • 经常前往APEC成员国的政府高级官员。
  • 工商团体和专业团体的高层负责人。

准备文件

  1. 填妥及附有Passport照片(蓝色背景)的申请表格(向秘书处索取)
  2. 身份证核证副本给秘书处
  3. 从申请日期开始超过3年半期限的护照副本给秘书处
  4. 申请者护照内页副本,印有进出国家的盖章,以证明该申请者频繁出行
  5. 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SSM)的Corporate Information资料正本给秘书处(从SSM网站下载)
  6. 申请人公司致大马移民厅函件(参考附件向秘书处索取)
  7. 申请人公司致马来西亚中华总商会函件(参考附件向秘书处索取)
  8. 公司及工作职位简介,用以证明个人/公司业务需经常往来亚太地区(参考附件向秘书处索取)
  9. 支付马来西亚中华总商会(ACCCIM)呈交申请文件费RM35.00,支票:The Associated Chinese Chambers of Commerce & Industry of Malaysia

*   更新手续要加多一个文件:旧APEC卡副本

符合资格者将获批准编号(反之则申请被拒绝)

打印APEC卡
  • 必须全部19个国家出现在框内(需用时3至6个月或更长)才能前往布城移民厅申请印卡,少过19个不允许印卡
  • 符合资格印卡者可依据领卡指示(ANNEX 1 – Information on Card Collection)前往布城移民厅总部直接上门要求印卡,签证护照许可证部门(Bahagian Visa pas dan Permit)支付柜台位于三楼